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促进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建设,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4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