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四章 监督实施第二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统筹安排部署。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