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绩效管理条例/第三章 过程管理第十四条有效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将年度绩效目标进行分解,定期将年度绩效目标进展情况报送同级绩效管理工作机构、考评单位。地方法规 ·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