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有效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保障公众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县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