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与经营效益相关联、与市场水平相适应、与行业特点相符合、与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相匹配的内部薪酬分配机制,定期评估调整内部薪酬策略和水平。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