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当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

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