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条

有效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罚款、对个人处三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