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按照规定对燃气设施进行检修和日常巡查,及时排除燃气设施故障和事故隐患。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