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第九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水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每五年开展一次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地方法规 · 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