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第十六条有效机电井取用水户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并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和更换计量设施。区(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机电井取用水实行在线监控,监控数据接入水资源管理平台。地方法规 · 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