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州、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