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四章 电力设施的保护措施第二十一条有效电力设施所有权人应当制定本单位电力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电力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保障应急设施、设备、物资的储备和完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7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