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运输服务包括道路客货运输代理、货运信息服务、搬运装卸、货物联运、仓储服务、客运站经营、货运站经营、客货运停车场经营、汽车租赁等。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