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章 货物运输第十八条有效货运经营者承运危险化学品,应当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备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专用车辆、设备以及具备资质的从业人员,并实现对车辆运行的动态监控。危险化学品运输途中,驾驶人员不得随意停车。因住宿或者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应当停放在专用区域,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7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