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各级体育组织选招运动员、聘任教练员、选调裁判员和组建体育运动队,应当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应当对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以及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教育。

对体育运动队应当进行严格、科学、文明的训练和管理。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