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条例/第四章 保障和监督的措施第二十四条有效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影响市场公平竞争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投诉举报涉嫌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对投诉举报,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并为投诉举报人保密。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