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医药条例/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第十九条有效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推广中医康复技术方法,医疗保障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设置中医康复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中医康复服务。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