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与保障第五十五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整合公共资源,建设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创新和改进城市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高城市服务质量。地方法规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7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