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管理事项第二十条已修改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景观照明设施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的景观照明设施由管理者或者运营者负责管理和维护;自建的景观照明设施由自建者负责管理和维护。景观照明设施设置应当符合城市景观照明规划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到节能环保,防止光污染。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景观照明设施应当按照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开启和关闭。地方法规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7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