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以股份等股权形式给予相关科研人员的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奖励,科研人员可以按照规定递延或者延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有企业对其认可的科技研发、经营管理、高技能等人才可以采取股权、分红等方式给予激励,具体方式和内容由企业与相关人才依法协商确定。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