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建立基础研究人才培养长期稳定支持制度,完善人才能力提升培养支持制度。人才开展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创新创业、国际交流等活动,符合条件的,由政府给予资助。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