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人民团体,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应当发挥自身优势,联系服务各类人才,开展相关领域的人才工作。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