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人民团体,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应当发挥自身优势,联系服务各类人才,开展相关领域的人才工作。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