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教育督导实施规范,明确对各级各类教育实施督导的基本要求、工作重点和工作程序,为县级以上教育督导机构实施督导提供遵循。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