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八条有效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就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议题,做好审议前准备。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应当围绕议题认真审议,充分发表意见。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参加对审议议案的表决,并服从依法表决的结果。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4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