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厦门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管理,为高新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促进和保障高新区的建设和发展,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