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听取和审议报告第二十九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工作报告或者专项工作报告,可以对工作报告或者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必要时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4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