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十八条有效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起草议案草案,并向常务委员会会议作说明。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4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