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第三章 权益保障第二十五条有效前海管理局牵头建立前海合作区涉及投资的投诉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加强相关单位在投资者保护方面的协作和信息交流,协调处理跨部门或者有重大影响的投诉事项。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