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第三章 权益保障第二十四条有效前海管理局会同市商务主管部门在前海合作区布局设立投资权益保护工作站点,并同步设立线上投资权益保护工作平台,协调解决企业和投资者投资相关权益保护问题。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