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从事运动、娱乐活动的船舶超越划定水域活动的,由镜泊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对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驾驶人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