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草畜平衡条例第四条有效自治州草畜平衡工作应当坚持尊重自然、保护优先,以人为本、绿色发展,政府主导、群众监督,以草定畜、动态平衡的原则。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