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草畜平衡条例第十九条有效县(市)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公布草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电话、信箱,方便社会公众监督,并及时核实处理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草原的义务,有权监督、制止、举报草畜平衡区超载放牧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举报人保密,并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