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草原,维护和改善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