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草畜平衡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草原,维护和改善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