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绿色发展区应当优化种植业结构,推广耕地休耕轮作技术,种植生态保育型和环境友好型作物,发展绿色生态农业。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