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程海保护条例/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第三十五条有效绿色发展区应当推进城镇污水处理、雨污分流设施改造,推动农村生活污水、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等各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运输、处理。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