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中小学校,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法举办的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地方法规 ·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