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应当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