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林木种子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号码。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林木种子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处理。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