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林木种子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的信用记录,并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