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林木种子条例/第三章 品种选育和审定第十六条有效从本省以外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地域引种林木良种的,引种者应当将引种的品种和区域报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引种本地区没有自然分布的林木品种,应当按照国家引种标准通过试验。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