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电信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为未取得许可的互联网上网场所提供接入服务的,由省通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