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规范传送主叫号码,阻断网络改号电话的运行,规范电信线路出租行为,不得擅自转接国际来话或者为非法网络电话、改号电话提供接入服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建立虚假号码主叫监测和处置机制,对发现的虚假号码主叫应当保留证据、采取措施处置。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