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建设管理第十八条有效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去除、降低或者削减海绵城市设施具体功能、建设标准和工程内容,不得使用质量不达标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地方法规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