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行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和企业循环式生产,推进再生资源利用,促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循环发展。

地方法规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