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第二章 工作职责第六条有效市、区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绿地种类、分布、权属、养护等情况进行定期普查,建立绿化资源档案并及时更新。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