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为人才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