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第二十条有效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村庄公共场所保洁、村民生活垃圾投放收集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城乡一体化或者市场化保洁机制。村民委员会可以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签订目标责任书等方式,对涉及农村环境卫生等具体事项作出约定,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督促村庄内的单位和个人做好环境卫生等工作。地方法规 ·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