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各类经营主体依托乡村山水、田园、冰雪等资源,开发乡土文化游、生态康养游、农耕体验游、民族文化游、红色文化游等乡村休闲旅游产业。

地方法规 ·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