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伏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住建、公安、自然资源、教育、民族宗教、商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伏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地方法规 · 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