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伏羲祭典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有权申请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在经费、场所和公益交流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伏羲祭典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应当制定和实施项目保护传承计划,收集项目实物、资料并进行登记、整理、建档,保护项目相关的实物、资料和场所,开展项目传承、展示、展演、研究等活动,培养、推荐代表性传承人,为项目传承及相关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项目保护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

地方法规 · 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